笔顺演示 4画
第1笔:横折 第2笔:横 第3笔:撇 第4笔:捺

U+5C3A

chǐ 1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 0. 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:借指小画幅、量长度的器具

拼音 chǐ / chě
注音 ㄔˇ,ㄔㄜˇ
部首
总笔画 4画
部外笔画 1画
结构 独体字
造字法 指事字
五行
五笔 NYI
仓颉 SO
郑码 XMS
四角 77807
电码 1439
区位 1963

尺的基本解释

  1. 1 chǐ 1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 0. 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
    借指小画幅量长度的器具

尺的详细解释

1 chě 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,如“工尺”。
2 chǐ (指事。小篆,从尸,从乙。“尸”象人卧的形象。“乙”是个标识,周制寸、咫、尺、仞、寻、常诸度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本义:十寸)。
3 chǐ 同本义,量词。长度单位。

引证:尺,十寸也。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。十寸为尺,所以指斥规榘事也。 - 《说文》

4 chǐ 喻短小或狭小的。

引证:尺泽之蜺也。 - 《后汉书·对楚五问》

相关词语
5 名词 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,如“工尺”
6 名词 另见chǐ
7 名词 (指事。小篆,从尸,从乙。“尸”象人卧的形象。“乙”是个标识,周制寸、咫、尺、仞、寻、常诸度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本义:十寸)
8 名词 同本义,量词。长度单位

引证:尺,十寸也。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。十寸为尺,所以指斥规榘事也。 - 《说文》

9 名词 按,古代长度单位。各代制度不一。如:尺一(尺一板、尺一书、尺一牍、尺一诏等都是指诏书。古时诏板长一尺一寸,故称天子的诏书为“尺一”。“尺一”又指书信)
10 名词 。中医诊脉部位之一。手掌后桡骨高处下为寸;寸下一指处为关;关下一指处为尺。如:尺中(尺脉)
11 名词 尺子,量长度的器具 。如:平行尺;折尺;滑尺
12 名词 喻法度或标准 。如:尺墨(法规,法制)
13 名词 像尺一样的条状物 。如:镇尺;戒尺;尺简(古代用以书写文字的竹木简);尺疏(奏章)
14 名词 信件,信札 。如:尺书(书,信;书籍);尺素(短笺,书信)
15 形容词 又如:尺土(形容极为狭小的土地);尺地(极少的土地);尺铁(短小的铁制武器)
16 形容词 另见chě

尺的笔顺

逐笔图形 4步成字
笔顺编号 5134
笔画名称 横折、横、撇、捺
1
横折 5
2
1
3
3
4
4

尺组词

尺开头的词语

尺在中间的词语

尺成语

尺的翻译

汉英释义:Chinese measure approx. 'foot'

方言读音:◎ 粤语:ce2 cek3◎ 客家话:[客英字典] chak7 [陆丰腔] chak7 [梅县腔] chak7 [台湾四县腔] cak7 [沙头角腔] cak7 [海陆丰腔] chak7 [宝安腔] cak7 [客语拼音字汇] cag5 [东莞腔] cak7◎ 潮州话:ciêh4/cioh4 cê1

姓名学吉凶:

尺的字源字形

(指事。小篆,从尸,从乙。“尸”象人卧的形象。“乙”是个标识,周制寸、咫、尺、仞、寻、常诸度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本义:十寸)。

尺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
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 康熙筆画:4画,部外筆画:1画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又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書寫法律,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。今以三尺爲具,非也。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

尺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

说文解字尺【卷八】【尺部】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。十寸爲尺。尺,所以指尺䂓榘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,所識也。周制,寸、尺、咫、尋、常、仞諸度量,皆以人之體爲法。凡尺之屬皆从尺。昌石切说文解字注(尺)十寸也。寸、十分也。禾部曰。十髮爲程。一程爲分。十分爲寸。又曰。律數十二。十二禾秒而當一分。十分而寸。漢志曰。九十分黃鐘之長。一爲一分。十分爲寸。十寸爲尺。十尺爲丈。十丈爲引。而五度審矣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。寸部下亦曰。人手卻一寸動謂之寸口。鄭注周禮曰。脈之大要在陽明寸口。疏云。陽明在大拇指本骨之高處與弟二指閒。寸口者、大拇指本高骨後一寸是也。按大拇指本高骨後一寸、許所謂人手卻十分也。卻者、也。者、拓也。人手竟又開拓十分得動脈之處、是曰寸口。凡寸之度取象於此。十寸爲尺。十其長是爲尺。尺、逗。所㠯指尺規榘事也。指尺當作指。聲之誤也。指猶標目也。用規榘之事。非尺不足以爲程度。尺居中。下可晐寸分。上可包丈引也。漢志曰。寸者、忖也。尺者、蒦也。尺蒦三字同韵。从尸。主也。从乙。會意。昌石切。古音在五部。古書亦借赤爲之。毛晃曰。宋時案牘如此。乙、逗。所識也。漢武帝讀東方朔上書未盡。輒乙其處。題識之意也。以榘尺記識所度、故從乙。周制。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