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的基本解释
- 1 动词 分开;分辨
- 2 动词 显然(有区别)
- 3 动词 评定
- 4 动词 判决
判的详细解释
引证:判,分也。 - 《说文》
引证:继犹判涣。 -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
引证:纪于是乎判。 -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
引证: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- 《国语·周语中》
引证: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 -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引证:太尉判状辞甚巽(恭顺)。 - 唐·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状》
引证: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 - 《庄子·天下》
引证: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 - 宋·苏洵《六国论》
引证:海波无底珠沉海,采珠之人判死采。 - 元稹《采珠行》
引证:凡有责者有判书。 - 《周礼·朝士》。注:“半分而合者。”
引证:卿大夫判县。 - 《周礼·小胥》。按:“宫县四面,判县两面。”
引证:掌万民之判。 - 《周礼·媒氏》
引证:璋判白。 - 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
引证:天地判合。 - 《汉书·翟义传》
判的笔顺
判组词
判开头的词语
判在中间的词语
判结尾的词语
判成语
判开头的成语
判在中间的成语
判结尾的成语
判的翻译
汉英释义:judge,discriminate,conclude
方言读音:◎ 粤语:pun3◎ 客家话:[宝安腔] pan3 [沙头角腔] pan5 [陆丰腔] pan3 [客英字典] pan5 [台湾四县腔] pan5 [梅县腔] pan5 [海陆丰腔] pan6 [客语拼音字汇] pan4 [东莞腔] pan3
姓名学:多用男性
姓名学吉凶:吉
判的字源字形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判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
判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 康熙筆画:7画,部外筆画:5画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又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又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
判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
说文解字判【卷四】【刀部】分也。从刀半聲。普半切说文解字注(判)分也。媒氏掌萬民之判。注。判、半也。得耦爲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婦也。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。注。判、半分而合者。从刀。半聲。形聲包㑹意。普半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