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顺演示 13画
第1笔:撇 第2笔:竖 第3笔:横 第4笔:竖折撇/竖折折 第5笔:横折 第6笔:点 第7笔:第7笔 第8笔:第8笔 第9笔:第9笔 第10笔:第10笔 第11笔:第11笔 第12笔:第12笔 第13笔:第13笔

U+8207

1. 給予。 2. 獎賞。 3. 交付,償還。 4. 幫助;援助。 5. 同盟者;黨與。 6. 親附;陪從。 7. 隨着,依照。 8. 稱贊;贊揚。 9. 允許,許可。 10. 對付。 11. 當;敵。 12. 使。 13. 用。 14. 謂;叫做。 15. 為,是。 16. 製作。 17. 數,計算。 18. 等待。 19. 比得上。 20. 如同,好像。 21. 猶其。 22. 介詞。同,跟。 23. 介詞。以。 24. 介詞。替。 25. 介詞。把;將。 26. 介詞。被。 27. 介詞。於;在。 28. 介詞。向。 29. 介詞。從;由。 30. 連詞。和;及。 31. 連詞。與其。 32. 連詞。如果,假如。 33. 通“舉”。舉動;舉止。 34. 通“舉”。記錄;登記。 35. 通“舉”。推舉;選舉。參見“與能”。 36. 通“舉”。高舉,騰起。 37. 通“舉”。皆;全部。 38. 通“予”。仇視;憎恨。

拼音 kūn
注音 ㄩˇ
部首
总笔画 13画
部外笔画 7画
结构 上中下结构
五笔 WFGW
仓颉 HXYC
郑码 NBIO
四角 77801
电码 5280

與的基本解释

  1. 1 1. 給予。 2. 獎賞。 3. 交付,償還。 4. 幫助;援助。 5. 同盟者;黨與。 6. 親附;陪從。 7. 隨着,依照。 8. 稱贊;贊揚。 9. 允許,許可。 10. 對付。 11. 當;敵。 12. 使。 13. 用。 14. 謂;叫做。 15. 為,是。 16. 製作。 17. 數,計算。 18. 等待。 19. 比得上。 20. 如同,好像。 21. 猶其。 22. 介詞。同,跟。 23. 介詞。以。 24. 介詞。替。 25. 介詞。把;將。 26. 介詞。被。 27. 介詞。於;在。 28. 介詞。向。 29. 介詞。從;由。 30. 連詞。和;及。 31. 連詞。與其。 32. 連詞。如果,假如。 33. 通“舉”。舉動;舉止。 34. 通“舉”。記錄;登記。 35. 通“舉”。推舉;選舉。參見“與能”。 36. 通“舉”。高舉,騰起。 37. 通“舉”。皆;全部。 38. 通“予”。仇視;憎恨。

與的详细解释

1 kuān 身体。

與的笔顺

逐笔图形 13步成字
已收录名称 撇、竖、横、竖折撇/竖折折、横折、点(部分)
1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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竖折撇/竖折折
5
横折
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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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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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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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笔
10
第10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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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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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笔
13
第13笔

與组词

暂无

與成语

暂无

與的翻译

汉英释义:and,with,to,for,give,grant

方言读音:◎ 粤语:jyu4 jyu5 jyu6◎ 客家话:[沙头角腔] ji1 [客英字典] ji2 ji1 [海陆丰腔] ri2 [梅县腔] j1 j2 j5 [台湾四县腔] ji2 [宝安腔] ji1 [陆丰腔] ji5 ji1 [客语拼音字汇] yi1 [东莞腔] ji3 [梅县腔] ji1◎ 潮州话:e2 e6 e7 [潮阳]u2 u6 u7

與的字源字形

异体字

與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

與【未集下】【臼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《註》猶亂,與猶和也。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又姓。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...

與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

说文解字與【卷三】【舁部】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、,亦古文與。说文解字注(與)黨與也。黨當作攩。攩、朋群也。與當作与。与、賜予也。从舁与。會意。共舉而与之也。舁与皆亦聲。余吕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