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

妾薄命

明代 · 释函可

十三嫁先夫,十四先夫死。十五嫁后夫,十六后夫死。

朝代明代
作者释函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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妾薄命原文

十三嫁先夫,十四先夫死。十五嫁后夫,十六后夫死。

两度踏君门,依然一童稚。凤钗两股齐,罗衫色仍紫。

哭新兼哭旧,那复再生理。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,惟恨当年错欢喜。

释函可简介

释函可(1611-1659),字祖心,号剩人,俗姓韩,名宗騋,广东博罗人。他是明代最后一位礼部尚书韩日缵的长子。明清之际著名诗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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